泰國物業主應提高物業利用率確保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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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國際律師事務所Baker&McKenzie消息,因為明年土地和建築物稅將恢覆正常稅率,建議業主合理利用財產資源確保收益。地方政府通常會在一年中最後幾個月對位於其區域內的土地和建築物進行調查以在次年進行稅收評估之前獲得土地用途的最新信息。

律所合夥人稱,“自每年的1月1日起,土地稅和建築物稅將在評估每個財產的所有權和類別後分別確定納稅人和稅率。”  “如果業主想通過改變財產使用目的以提高稅收效率,他們應該立即這樣做。” 如果在1月1日之前完成土地用途的變更,則納稅人收到稅收評估函後將有30天的時間提交反對稅收評估的函。

目前,許多業主正就如何處理空置土地提出建議。一些人認為農業用地其稅率應當最低。  “業主應該權衡在土地上種植農業的成本和他們為空置土地所必須繳納的稅款。有時後者是根據財政政策辦公室的說法,有幾類土地使用稅的稅率比閒置土地低,例如學校、體育館或公共土地。 根據土地稅和建築物稅相關規定,農業土地評估價最高為7500萬泰銖。價格在75至1億泰銖之間的土地應按0.03%的稅率征稅,對100-5億泰銖按0.05%的稅率征稅,對5億至10億泰銖的征稅要按0.07%稅,超過10億泰銖的稅率應為0.1%。

泰國房產、土地和建築物稅將恢覆正常稅率

對於空置土地,稅率適用0.3%,並將每三年增加0.3個百分點,最高限額為3%。Baker&McKenzie的合夥人還表示,業主可以允許將閒置土地用作公共區域或公園,如果他們不知道如何處理土地和建築物稅,則可以免除土地和建築物稅。“業主與地方政府當局可能在允許其土地供公眾使用方面達成了共同協議。”

“但將土地面積擴大到公共區域應該具有積極意義。” 律所建議在黃金地段或市中心地區空置高價土地為選擇商業開發以最大化收益作準備。“受新型冠狀病毒疫情情影響的企業主應要求政府再減少一年的土地和建築物稅,因為這種影響很可能會延續到明年。” “他們可以通過協會推動這一議程。”

(新聞來源:Bangkok P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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