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泰國買房過戶需要繳交哪些稅費?

在泰國無持有稅(無房屋稅、地價稅)、無遺產稅、無契稅,
只需在過戶時繳納相關過戶稅費(過戶費、特種商業稅、印花稅、個人所得稅)即可。

在泰國房地產過戶時所需要繳納的主要稅費如下:
1.過戶費:2% (購買房產總價,一般為買家和賣家各一半)
2.特種商業稅:3.3%
3.印花稅:0.5%
4.個人所得稅:根據房產及持有人的情況而定

總過戶費用在房產總價的4~6%左右。通常,過戶稅費由買賣雙方分別支付50%。

符合以下情況的,特種商業稅可以減免:
1.業主持有房產超過5年的可以減免特種商業稅。
2.業主的戶口落在房產上超過1年的可以減免特種商業稅。

  • 過戶費

過戶費適用於永久產權的購買項目,該費用相當於官方對該房地產評估價格的2%。過戶費由買方或賣方支付,取決於雙方在買賣協議中的條款。在房地產所有權的轉讓日,該筆過戶費將支付給該房地產所在地的地方土地廳。

  • 租賃登記費

若租賃期少於3年,租賃登記不被要求依法強制執行。如果租賃期超過3年和長達30年者應向土地廳登記,以確保法院強制執行。目前租賃登記費為整個租賃期租金的1%,這筆費用通常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協商一致,平均分擔。

  • 特種商業稅 (SBT)

無論公司或個人想要出售持有不到5年的房地產,必須支付具體營業稅。稅率依照出售價格或官方對該房地產評估價格的3.3% (取金額較多者,其中包括市政稅)。

  • 印花稅

印花稅的徵收視不同的法律文件而有所不同;印花稅僅適用於在特別營業稅(SBT)不適用的情況下。

  • 預扣稅 (WHT)

如果賣方是一間公司,預扣稅被估計為介於土地部門的官方評估價格或合同中的銷售價格的1%計算(取金額較多者)。若是個人因銷售房地產所賺取的收入,其中包括公寓單位,應依照泰國稅法繳交預扣稅。預扣稅的計算是基於該房地產的官方評估價格的累進稅率。

註:當您將外匯匯入泰國時,在外匯交易單中所列的收款人姓名和買主必須是一樣的,與買賣契約中的姓名相同。

匯入的款項總金額不得少於在買賣契約中規定的該公寓單位的淨值(泰銖)。

一般情況下泰國購房其他費用:

  • 償債基金Sinking Funds(又稱大樓維護基金;一次性費用)
  • 管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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